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.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,实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。2.维权应当理性,应当合理合法,拉横幅这种行为不可取。公安机关一般也是批评教育,严重的也是行政拘留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如果不是在交通要道等公众场所拉横幅,则不属于扰乱社会秩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百九十条 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和教学、科研、医疗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首要分子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在交通要道、公共交通工具、公共场所、大型群众性活动时拉横幅,属于扰乱公共秩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(一)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;(二)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;(三)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;(四)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;(五)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。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.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,实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。2.维权应当理性,应当合理合法,拉横幅这种行为不可取。公安机关一般也是批评教育,严重的也是行政拘留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如果不是在交通要道等公众场所拉横幅,则不属于扰乱社会秩序。反之,则扰乱公共秩序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 一、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。二、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。三、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。四、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。五、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。六、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在交通要道、公共交通工具、公共场所、大型群众性活动时拉横幅,属于扰乱公共秩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(一)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;(二)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;(三)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;(四)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;(五)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。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.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,实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。2.维权应当理性,应当合理合法,拉横幅这种行为不可取。公安机关一般也是批评教育,严重的也是行政拘留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如果不是在交通要道等公众场所拉横幅,则不属于扰乱社会秩序。反之,则扰乱公共秩序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 一、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。二、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。三、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。四、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。五、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。六、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